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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内容发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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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内容发布规范

百香果商品内容发布规范

一、基本定义

1、《百香果平台商品发布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是百香果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平台注册用户在平台上规范有序地发布商品信息的基本规则。

2、商品:指在平台上录入商品有关信息并同意在平台上销售的物资及/或服务。

3、商品发布:指注册用户在平台上发布商品的行为及程序。

4、商品信息组成要素及定义

①类目品种:根据产品的用途、功能、材质等特性所设置的分类。

②标题:从产品的品种、特点、服务等方面进行个性化的简要卖点描述。

③产品属性:产品本身所固有的属性特征等。

④产品图片:与产品相关的图片,如:产品实拍图、制作流程图、外包装图等。

⑤商品介绍:对产品特质(产地、等级等)、使用及储藏方法、售后服务等特性的详细描述。

⑥价格单位:产品的价格、单位、起批量等交易属性。

⑦发货信息:发货地址、运费模板等物流环节所需的信息内容。

⑧附加信息:商品状态(预售)、附加服务等。

5、商品管理规则

注册用户发布商品后,由平台方工作人员按本规则进行审核,不符合本规则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突发性要求的,本平台有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下架、驳回、禁用、删除等处理。发布的商品信息对本平台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保留追究赔偿的权利。


二、商品发布通用规范

您在平台发布的商品品类应符合平台分类规则,并符合类目规格属性,发布者对发布商品的信息内容负责,确保所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合法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1、发布流程:点击首页“发商品”—根据页面引导填入标题、图片、介绍、规格价格、运费设置等各项信息—完成发布。

2、商品图片规范:

①主图需完整展示商品,图片内容需与所选销售品类品种一致,不得出现与所选品种不符的商品(例:所选品种为红心柚,不得出现白柚图片);

②所有图片不得出现第三方水印、网址链接、手机号、QQ号、微信号、二维码(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③主图或详情图片不得出现政府人员或与产品无关的专业人士肖像;

④不得上传血腥、暴力及其它违规违禁图片;

⑤所有图片不得出现违禁语及不符合广告法要求的词语等(例:第一、秒杀、吐血价等,具体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版)。

3、商品标题规范:

①平台发布的商品标题由所选品种、用户自定义内容两个部分组成,标题要求表述清晰,突出卖点(例:丹东草莓顺丰包邮),不得堆叠不同品种;

②商品标题内容需与所选品种相符,不得出现其它品类品种描述(例:所选品种为红薯,标题出现紫薯);

③不得出现与售卖商品无关以及违反广告法的夸大宣传词汇。(例:全球最好,极品、史上,等具体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版)

不得出现利用社会时事“蹭热点”进行营销的内容

⑤不得出现传播低俗、庸俗、媚俗的内容

⑥不得出现炒作明星八卦等泛娱乐化信息

⑦不得以知识传播名义歪曲解读国家政策,干扰公众认知的内容

4、商品价格规范:

①商品标价务必根据当前市场行情、商品等级、商品规格、起批量合理制定;

②不得低价吸引(例:苹果标价0.2元/斤,卖家与买家实际沟通中号称无货,或对商品与页面注明等级不符,引导用户购买更高价商品或实地看货中收取高价);

③不得异常高价(例:同时发布100元/5斤和45元/5斤的同规格苹果,引诱用户购买看起来价格较低商品)。

5、商品介绍(详情说明)规范:

①商品文字介绍内容应包括商品基本信息介绍(原料、等级、产地、口感、加工处理方式等),要求表述清晰,突出商品特点及卖点;不得出现未经证实的、没有科学文献出处的功效、功能描述,或与现实不符的特性。尤其食品类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扬该食品的治疗、保健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保健作用等

②可上传真实产品图片及产品视频(不超过30秒)加强对商品的表现,不得出现与产品无关的图片或视频。

③不得出现违反广告法的夸大宣传词汇。(例:最佳、最好、极品、史上,等具体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版) 

不得出现利用社会时事“蹭热点”进行营销的内容

⑤不得出现传播低俗、庸俗、媚俗的内容

⑥不得出现炒作明星八卦等泛娱乐化信息

⑦不得以知识传播名义歪曲解读国家政策,干扰公众认知的内容

6、商品发布资质要求:

①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品类及品种,请在发布时按要求上传对应证明或授权文件,上传完成后等待平台审核即可。

②国家及各级政府对部分类目有资质要求的,请在发布时会要求上传对应许可证件,根据系统引导上传,审核通过即可。

③经营品牌商品的店铺,品牌资质需提供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R标)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TM标),非商标持有人经营需上传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授权至设立店铺的公司主体。

④内容不得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不得夸大宣传,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⑤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等。

7、运费模板设置:商品的运费模版设置、起批量、下单方式、上市时间等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否则会影响商品售卖及店铺诚信度。



三、各类目发布特殊要求:

         


四、商品管理规范:

商品成功上传后,只是开店售卖的第一步,后续商品的管理也尤为重要,不能忽略。

1、如商品的市场价格、起批量等有变动,请及时在“我要卖”—“我的商品”页面-商品管理里编辑修改,防止影响生意;

2、如商品暂时无货,请及时下架商品或者修改商品预计上市时间,以免买家下单无法发货,影响店铺诚信度;

3、商品上架后,平台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核,如发现异常低价、异常高价、产品与类目不相符(如饲料添加剂禁止错发到谷物类饲料)、图片及文字不符合规范等情况,将采取下架、禁用等方式进行处理。请及时在商品管理查看商品是否正常上架,如因违反规范被下架,需按照平台审核备注的原因及时进行修改再上架。


五、禁售商品&禁发内容

(一)仿真枪、危险武器类:

1.枪支、弹药、军火及仿制品;

2.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对他人身体造成重大伤害的管制器具;

3.枪支、弹药、军火的相关器材、配件、附属产品,及仿制品的衍生工艺品等;

4.管制类刀具、弓弩配件及飞镖等可能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

(二)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毒品类:

1.易燃、易爆物品、烟花爆竹(酒类除外);

2.剧毒化学品、国家名录中禁止出售的危险化学品;

3.毒品、制毒原料、制毒化学品及致瘾性药物;

5.农业部发布的禁用限用类农药;

6.毒品吸食工具及配件;

(三)反动等破坏性信息类:

1.含有反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主权及领土完整、破坏社会稳定,涉及国家机密、扰乱社会秩序,宣扬邪教迷信,宣扬宗教、种族歧视等信息,或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信息。

(四)色情低俗、暴力、催情用品类:

1.含有色情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及视频;色情陪聊服务;成人网站论坛账号及邀请码;

2.用于传播色情信息的软件及图片;含有情色、暴力、低俗、暴露内容的图片及视频;

3.网络低俗信息,不文明用语、污言秽语等信息;

4.虐杀动物、过于血腥的宰杀动物场面等含有令人不适的图片及视频;

5.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意识模糊的口服或外用催情类商品。

(五)涉及人身安全,隐私类:

1.用于监听、窃取隐私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

2.用于非法摄像、录音、取证等用途的设备;

3.盗取或破解账号密码的软件、工具、教程及产物;

4.汽车安全带扣等具有交通安全隐患的汽车配件类商品;

5.严重危害人畜安全的动物捕杀设备及配件(如:电力动物捕杀类工具,如捕猎器,野猪机,捕兔器等,抓鱼机,电鱼机等捕鱼设备,禁用渔具目录中的渔具,如双船单片多囊拖网,迷魂阵,地笼等);

6.其他动物捕杀工具(如:绳套、捕鸟器、诱鸟器等捕鸟工具;捕兔夹,野鸡网、野猪夹等捕兽工具);

7.未经他人允许,擅自发布他人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等侵犯他人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信息;

8.未经他人允许,擅自使用他人姓名、名称、肖像等侵害他人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的信息;

9.未经他人授权,发布他人原创内容,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信息;

10.采用侮辱、诽谤、造谣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商誉,或捏造事实丑化他人的信息。

(六)人体器官、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动物、化石:

1.人体器官、遗体;

2.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

3.国家保护类野生植物活体(人工栽培、繁育树苗除外);

4.国家保护类野生动物活体及制品。

(七)未经允许违反国家行政法规或不适合交易的商品:

1.买卖发票、假币、赃物、走私物品、违法办证刻章、代办身份证、信用卡等信息;

2.伪造变造的货币以及印制设备;

3.已激活的手机卡、上网卡等违反国家实名制规定的商品;

4.正在流通的人民币及仿制人民币;

5.未经许可发布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博览会、亚洲运动会等特许商品;

6.烟草专卖品及烟草专用器械;

7.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的文物;

8.国家机关制服及相关配件类商品;

9.军需、国家机关专供、特供等商品。

10.穿山甲、貉子、蛇、孔雀、鸵鸟、红豆杉、苏铁等其他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11.河豚、中华鲟、大鲵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经济动植物及其制品。

12.一江、两湖、七河等长江流域及其支流等国家重点保护水域的水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八)药品、医疗器械类:

1.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兴奋剂类、计生类、血清、一秒、血液制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国家公示已查处、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禁止生产、使用的药品(假药、劣药及其他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药品除外);

2.国家不允许销售的保护类中药材及有毒中药材;

3.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药品;

4.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进口或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医疗器械;其他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的医疗器械;

6.用于人体注射的美容针剂类商品;

7.兽药药监部门专项行政许可的兽药处方和非处方药目录药品;国家公示查处的兽药;兽药监督管理部门禁止生产、使用的兽药;注射针剂类动物用药。

(九)虚拟类:

1.以支付、社交、媒体为主要功能的互联网用户账号类商品;

2.有违背诚信与公平原则,发布代刷单、代删除、代刷广告等不当获取流量,导致不良社会影响的商品或信息。

(十)赌博、涉黑类:

1.发布赌博相关的商品、赌博博彩用具、移动应用(App)、网站,传授赌博技巧、方式、方法等信息;

2.发布替人复仇、收账等具有黑社会性质的信息;雇佣、引诱他人从事恐怖、暴力等活动;拉帮结派,招募成员,对社会秩序构成潜在危害的信息。

(十一)其他类

1.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或不符合本平台规定的商品;

2.经权威质检部门或生产商认定、公布或召回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

3.商品本身或外包装上所注明的产品标准、认证标志、生产商信息、材质成份及含量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

4.实际不存在类商品(例:现实生活中实际不存在的颜色或造型的植物品种等);

5.违反公序良俗、宗教、种族歧视、封建迷信类的商品及服务;

6.不得提供网络游戏账号的租售交易;

7.其他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中禁止销售的商品;

8.其他不符合本平台要求的商品或信息。


(十二)补充说明

1.本规则适用于所有百香果平台用户。

2.用户发布的内容不得含有法律规定或百香果平台禁止发布的商品或信息。这里的信息包括商品信息(含商品标题、图片、视频、描述等),店铺信息(店铺名称, 店铺经营范围, 店铺介绍等),用户认证信息(如头像等)。

3.用户未按百香果平台信息发布规范发布商品或信息的,百香果平台有权对其发布的商品或信息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下架商品、删除信息、修改展示信息、关闭订单、冻结货款、处罚金、关停店铺、封禁账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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